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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典型案例发布 昆明5家企业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9 16:08:52 来源:互联网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首批“放心消费迎盛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督促生产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为COP15在昆明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无证从事餐饮服务


  2家企业各罚5万元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路612号设立的分公司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但食堂仍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依据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昆明市盘龙区和気桃桃饮品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从事饮品制作销售。依据规定,执法人员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123.79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存放未经检验检疫冷冻进口食品


  一公司被罚15万元

 

  2020年12月,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昆明宝象万吨冷储物流有限公司三号库的3-312冻库库房开展调查,发现昆明空港经济区瑞生祥冷冻食品店所租用的该库内确有存放无中文标识、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进口食品(鸡爪)。

 

  经查证,当事人是从事国产及进口冷冻食品经营的个体经营户。2020年3月,在李某未能提供报关单及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将其租用的存放待售货物的宝象万吨3-312库转租于从事冷冻食品进出口贸易的李某存放冷冻食品(鸡爪),该批冻品包装及标签上均为英文字样,无中文标识标签,共计2918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据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批发农贸市场“脏乱差”


  2家市场开办方被处罚

 

  今年1月,执法人员对昆明市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该市场开办方未履行市场环境卫生保障职责,市场内垃圾随处可见,现场也未见保洁人员。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整改。1月26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地上的菜叶和泥土未清理,停车区域有大量垃圾。

 

  基于当事人违反《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未履行市场开办方环境卫生保障的职责,执法人员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从重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大树营农贸市场(昆明赛豪斯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商铺内或商铺周边物品摆放杂乱、市场内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执法人员限其于2021年4月2日前整改。4月20日复查中,执法人员看到市场开办方已整改上述问题,但又发现市场开办方未全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查验登记备案证件等证件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来源: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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